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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广告被曝光

2001-12-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全国57家都市生活类报纸10月15日到21日发布的主要商品服务广告进行了检查,发现五类广告存在违法问题,对其中七起典型涉嫌违法广告予以公布。

存在违法问题的五类广告是: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广告、化妆品广告、房地产广告。

七起典型涉嫌违法的广告均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它们分别是:《兰州晨报》10月17日发布慈丹胶囊药品广告,违反国家关于治疗肿瘤的药品禁止发布广告的规定,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该产品对癌症的治疗作用;《青岛生活导报》10月17日发布富硒灵芝宝食品广告,通篇宣传产品对癌症的治疗作用;山东《生活日报》10月18日发布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治疗中心肿瘤专科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该诊疗机构;《成都商报》10月21日医药保健专版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药品、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河北《燕赵都市报》10月15日发布医疗服务广告和吉林《新文化报》10月21日发布“奥博脑复康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重庆晨报》10月15日发布卓玛丹药品广告存在多处“部颁标准,无效退药、退款”等药品广告发布的禁止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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