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烟台师院校园文明建设注重实效

2002-01-03 来源:光明日报 钟岩 我有话说

校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助手。多年来,烟台师范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始终把德育放在首位,校园文明建设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不仅校园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师生的文明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教学、科研、后勤等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在校园文明建设过程中,烟台师范学院坚持以点带面,推动校园文明建设的全面开展。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以“两课”、党校、团委为依托,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对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师生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以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事件为契机,举办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引导师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讲文明、讲道德、讲纪律。

坚持校园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1997年以来,先后投资200多万元,新建绿化景点5处,绿地2万平方米,使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对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广播站进行了装修,更新了设备。新建设宣传栏、阅报栏15个,雕塑2座,旱冰场、露天舞场各一座,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校园文明建设是一项战略任务,要使校园文明建设长期坚持下去,走上持续、健康、有效的良性发展轨道,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为此,烟台师院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了校园文明建设评比制度,明确了校园文明建设评比标准和检查办法,使校园文明建设的检查、评比、总结、表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健全了校园文明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措施。烟台师范学院根据山东省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多年来开展校园文明创建活动的实践,在校园环境、学生学习环境、学生室外文化娱乐活动、校风校纪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执行措施,并选择了其中师生日常遵循的规章制度140项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和师生手中。三是以规章制度为依据,加强了日常校园文明建设的监督检查,设立了校园文明建设检查监督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由教职工和学生担任检查监督员,经常性地巡回检查,发现师生中的不文明行为和校园内的不文明现象及时进行批评和制止,并留有检查纪录,通过文件通报等形式予以曝光。四是开展一年一次的校园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活动。每年底,校园文明建设办公室都根据校园文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标准和要求,依据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总打分,将汇总打分情况通报全院,在各单位代表参加的会议上投票选举校园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召开进行总结表彰,单位和个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的表现和成绩同评优、晋职等挂钩。

文明校园的创建,给烟师带来了勃勃生机。师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明素质显著提高。1984年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28项,大学英语四级统考连续10年在全国和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以出色的教学成绩成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学院还被中宣部、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学校的公共体育教学和群体活动多次受到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表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