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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采用“陷阱取证”方式打击盗版

2002-01-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 捷 通讯员 江建中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终于得到了一审胜诉的判决书。为获得盗版证据,方正公司采取了“陷阱取证”的方式,将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方正公司获得赔偿达100余万元。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诉称:两原告是方正RIP、方正文合、方正字库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上述软件自投入市场后一直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但也因此成为盗版者攫取的目标。原告通过调查,获悉被告正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非法制售上述软件,遂委派下属公司职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会同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取证。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采用的“陷阱取证”方式并未被法律所禁止,法院予以认可。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了被告实施安装盗版原告软件的过程,公证处同时对安装有盗版原告软件的计算机和盗版软件进行了证据保全。法庭确认公证的过程和公证保全的内容。两被告关于从未复制、销售方正RIP等软件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采信。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能认定两被告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非法制售上述软件。该院根据原告软件的开发成本、市场销售价格及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计算机世界》上向两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以及两原告为本案支付的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费、审计费等费用。案件受理费由两原告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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