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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的纪律:教育实行两优先

2002-01-1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李陈续 我有话说

在皖中巢湖之滨的巢湖市,一直保持着安徽义务教育的三个最佳——一是市辖四县一区义务教育布局率先得到科学调整;二是历年来,全市所有教师四项工资如数发放;三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校校无债务负担。

经济并不算发达的巢湖市,是怎样创造出这三个最佳的呢?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告诉记者:其实这没有什么诀窍,巢湖的历届党政领导都一直像执行铁的纪律一样,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教师工资优先发放。

“巢湖是个地改市不久的新城市,无论过去的地委行署,还是现在的市委市政府;无论财力是否宽裕,发展义务教育历来都被置于重要地位,历来都是一把手工程。”周光全向记者介绍说,几年来,巢湖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主要把工作精力放在两个方面,一是注重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内涵改造,通过调整学校布局,推进内部改革,把教育资源的结构性浪费降到最低水平;二是依法保障教育发展,形成健全和完善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及良好的政策环境。

对教育资源进行内涵改造,避免出现结构性浪费,是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工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周光全认为,义务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后,规模与质量同步快速提高。巢湖市在九十年代中期实施“两基”工作时,就开始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融入其中,按照就近入学、适度规模、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了学校的撤并和调减,全市初中由256所减至181所,小学由2264所减至1479所,师生比和学校覆盖面积、服务人口数均有较大提升。调整以后,同样的教育经费产生明显不同的效益,全市在校学生总数增加8.28万人的情况下,教职工人数减少了228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短缺和教学质量不高的老大难问题也迎刃而解。

同时,用改革的办法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投入的可比效益。巢湖市率先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内部体制改革,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用制、岗位责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进一步明晰教职员工的责权利关系,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增加工作活力。通过几年的实践,目前,巢湖市的中小学已经形成了校长竞争上岗、学校聘任班主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双向选择的格局。周光全感慨地说,改革和不改革的确不一样,新的机制形成了竞争工作的好形势,开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如果说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改造是节流,那么对教育的必要投入和政策保障则是根本性的开源。”周光全认为,义务教育尤其是广大农村的义务教育自身的造血功能不强,政府财政的投入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关键,必须依法重教,建立起规范的投入保障机制。周光全介绍说,巢湖市一直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一直对其他支出精打细算,坚持优先保证教育;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新增加的农业税,用于教育的支出,一般不少于原乡统筹用于教育的份额;财政超收部分和预算外收入,用于教育部分基本上不低于财政支出比例。同时,巢湖市委、市政府结合连续4年进行的经济环境治理,把投资办学、捐资助学以及学校建设、校办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落实到位,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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