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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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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金振蓉 我有话说

假如你在市场上看到标注为“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番茄”的产品,作为消费者,你会有什么反应?刚刚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使农业转基因食品首次进入百姓的视线,也引起人们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心。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农业部的有关专家。

据专家介绍,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销售行为,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实行标识制度,可以使老百姓充分享有选择权。

据专家介绍,我国目前尚没有转基因食品被批准上市。之所以实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更多地是为了对进口转基因农产品进行规范管理,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标识制度,并不是我国的新做法。目前,在日本、美国、欧洲,都开始实施这一制度,只是各国根据不同的情况,实施的标注管理办法有所不同而已。

专家指出,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并没有定论,并没有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有害,但由于转基因食品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对于这一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家不但出台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管理,农业部除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外,还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还专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在中国境内开展的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的审批工作,这充分说明我国政府对待转基因的态度是谨慎和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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