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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不上课就“下课”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规定
2002-01-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1月22日电为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浙江省教育厅近日规定,今后,浙江省高校教授、副教授如果不按教育部的规定给本专科生上课,将解聘其相应的职务和职称。也就是说,如果教授不上课,就得“下课”。

据介绍,浙江省一些高校虽然拥有不少教授,却还是存在“教授不教”的现象。有些教师评上教授、副教授职称后,忙于搞科研或从事其他事情,不再给本专科学生上课。学生对此颇有意见。自从教育部去年出台有关教授必须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以来,浙江省内有些高校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从2000年开始,浙江省连续两年开展了“高等教育质量年”活动,成效显著。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出台的措施力度更大:在浙江省所有省属高校中开展教学工作自查和评估活动,主要是查教学资金投入、学校领导抓教学质量以及教师在教学上的精力投入。除了教授和副教授不上课就解聘其相应的职务和职称外,如果高校教师上课态度不认真、上课效果不好,也得“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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