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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学习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
2002-01-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并抓紧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

通知指出,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总结了去年工作,并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新的部署,江泽民同志在会上着重就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我国新世纪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精辟阐述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机制和健全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对于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其重要的文件,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通知强调,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指导性强,各级组织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进行认真学习。在学习中,首先要认真研读讲话全文,全面把握讲话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讲话提出的重要论断、重要观点和各项要求要深刻领会,熟记在心。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联系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改革建设面临的任务,深刻认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密联系各地各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深刻认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于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认识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同时,要把学习讲话与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六中全会《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按照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今年组织工作的各项部署。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刻苦钻研,力求学得更深一些、更好一些。

通知要求把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组织广大干部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教育干部始终信守为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始终自觉地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记取极少数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沉痛教训,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教育干部坚决破除“官本位”意识,肃清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坦然对待个人的升降去留,接受党和人民的选择。要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使他们与党同心同德,一言一行都要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同时,要把领导干部能否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勤政为民,扎实工作,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通知强调,要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中,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既要德才兼备,又不求全责备;既要坚持选人标准,又要不拘一格;既要搞五湖四海,又要唯才是举;既要看素质,又要看实绩。特别注意选拔任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图虚名,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要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各级领导班子树立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形象,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知还强调,选拔任用干部,还必须十分注意他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特别要注意他们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在政治风浪中和关键时刻经受不住考验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已经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已经成熟的实践经验要尽快形成制度,尚不成熟的要继续探索和积累经验,亟待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寻找思路,抓紧试点,力求取得突破,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制度,扩大范围,改进方法,确保干部群众畅所欲言,反映出对干部的真实看法。积极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抓紧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在内的评价标准,真正使干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的部署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抓紧解决。当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领导班子换届调整,要特别强调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那些搞封官许愿、买官卖官和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手软。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识人用人的水平。要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要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保持一身正气,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与时俱进,按照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的要求,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工作的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开展的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对组工干部的权力观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知识分子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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