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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2002-02-0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陆彩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3日电(记者陆彩荣)对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等农产品将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国家计委颁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分配、期限、执行、调整、罚则等作了规定。

《办法》规定,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30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国家计委于申请期前1个月在《中国经济导报》、《国际商报》以及中国经济信息网(http://www.cei.gov.cn/)、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网站(http://www.sdpc.gov.cn/)上公布每种农产品下一年度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及申请关税配额的具体条件,同时公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的关税配额商品税目及配额内税率、配额外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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