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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杰:重新审视劳动价值论

2002-02-0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乌杰,生于1935年,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内蒙古赤峰市副市长、包头市市长,山西省副省长,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整个采访过程中,乌杰来回踱步,边走边说,时而口气激越,时而声音低沉。记者也沉浸在那抑扬顿挫的声音和起伏跌宕的思考中,感觉不是在采访,而是在听一场精彩的演讲。

记者:现在理论界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非常热烈,出现这种现象有何背景?

乌杰:在党的十六大前夕,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热起来确有其背景,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发展的必然。它与新中国建设50多年,改革开放20多年,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难点”与我们的理论中的“瓶颈”有关。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五大,每次大会都由浅入深地解决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使生产力得到了大大的解放,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改革渐趋深入,经济理论研究也逐渐深入到经济理论的最后一块基石——劳动价值论的讨论,它直接关系到价值、生产劳动、阶级、剥削等问题的认识,与社会分配、贫富差距、社会保障等密切相联。

记者:任何理论的构建与规范都需经过历史的选择、取舍、校正和完善,都有其革命性的一面,也都有其实用条件受限制的一面。

乌杰:340年前威廉·配第第一次提出劳动价值问题,经过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经济学家的发展,劳动价值论在历史上起过非常重要的革命作用,在古典经济学家手中,成为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优越性和反封建的理论武器。劳动价值论强调劳动力的“等价交换”,它虽讨论不清价值量,但功劳在于说明历史过程中人类劳动的价值,说明资本主义的公正和合理。随后发展的马克思经典劳动价值论以劳动价值一元论取代当时风行的劳动价值三元论、多元论,即将商品价值完全归结为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排除了其它要素(土地、资本、管理、技术),也没有涉及人的需要与市场的均衡。

记者:具体说来,经典劳动价值论与现实改革的需求有何差距?

乌杰:经典劳动价值论不能解释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经济问题。第一,自始至终就没有解释清楚,不是人类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自然资源所具有的巨大价值的来源,如未经开垦的草原、森林、土地、湿地等;各种未经开发的矿产;人类离不开的空气、阳光、天然水等。还有古玩、陈酒、钱币、专利、版权、商业秘密、虚拟经济……

第二,建立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前提条件是:土地没有私有、资本没有积累,只有劳动交换。但1662年的配第时代,这些条件已不存在了。

第三,劳动本身就是一个不定的变量,有高级劳动和低级劳动之分,特别是智力劳动和创造性劳动,很难用劳动时间作为统一尺度。自劳动价值论建立以来,还没有一个人能够算出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传统理论中的“按劳分配”是很难实现的。

记者:如何理顺传统劳动价值论?

乌杰:我们应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要突破传统劳动价值观,应该看到劳动与价值的多元结构,劳动的多元性创造价值的多元性。这才可以解释和回答建设与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正像马克思讲的,劳动过程中的三要素:劳动主体、劳动对象及劳动资料,可以看成生产力系统中的三个要素。互为存在的条件,缺一不可。任何一个单一的要素,不可能创造价值或使用价值。如传统理论认为,占有剩余劳动、占有剩余价值谓之剥削,其实是效率和公平问题,只讲公平、均等、平均主义,那么就牺牲了效率,像我们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就牺牲了效率。平均及平均主义也是一种剥削。事实上,要保持合理的势差,就会有相当的动力,也能达到公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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