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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外来人口管理难点从“住”入

2002-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沈海燕 张汇英 我有话说

当前,户口政策日渐宽松,人、财、物流动更趋活跃,带来了外来人员犯罪异常突出。目前,山东省滨城市城区内外来暂住人口已达2万余人,是常住人口的十分之一,而违法犯罪人数却占到违法犯罪总人数的40%左右。但如何才能管住管好外来人口,全国却没有现成有效的管理模式可循,特别是中小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由于暂住规模小、人员流动快、城区郊区区分不明显,管理方式一直停留在集中治理、突击办证、追在暂住人口后面打游击上,有时办一个证要追着暂住人跑好多天,登记办证率不足50%,出现了户口整顿年年搞,暂住人口犯罪却一直居高不下的恶性循环状态,致使大量暂住人员漏管失控,为社会治安留下了重大隐患。2000年,滨城区公安分局破获了一个3人盗窃团伙,3名沾化籍嫌疑人暂住在滨城区的出租房屋内,盗窃了价值3万余元的铝合金门窗和摩托车。今年破获的一个盗窃6辆汽车、30多辆摩托车的犯罪团伙,也是租住在出租房屋内,在城郊结合部频频作案。所以,过多地把精力放在了“人”上,忽视“住”这一重要环节,是管理工作劳而无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造成暂住人口管理“失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的问题。本来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是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应该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公安、工商、城建、劳动、计生等部门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由公安一家承担,齐抓共管不到位,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有利可图的事大家争着管,承担责任的事情互相推诿,有的部门只是在年底到公安机关扒个数字就算完成了任务。

找准症结后,滨城区公安分局认为:有房必有人,人动房不动,以房管人,利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管住管好租赁房屋,就可以有效地管好暂住户口。于是提出了暂住人口管理从“住”入手,确立了“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出租人的责任,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发挥和调动村(居)委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一是成立了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综治办主任和公安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政法委员会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屋清理整顿规范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充分调动村(居)人口协管员的作用。暂住人口协管员由村(居)计生员、电工、治保主任等兼任,并从暂住人口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协管员的工资和报酬,协管员生活在村里,感情与群众接近,又了解情况,便于及时控制和掌握各种情况和信息。三是实行联合办公制度。由于计生办、工商所很多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暂住人口管理又与计生、工商部门有密切的联系,在工作中,以乡镇办为单位,每月组织综治办、派出所、计生委、工商所各单位负责人联合办公,集中审批、登记、办证。四是落实出租人的责任。

暂住人口流动性大,不好掌握,但房屋出租人固定不变,滨城区有房屋出租户5000余家。每次房屋出租前,由出租人了解承租人的情况,确认没有可疑情况后,带领承租人到村(居)协管员处上交身份证、照片,由协管员到派出所帮助办理暂住证。对暂住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可疑情况,出租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暂住人员违法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暂住人员处罚的同时,对出租人也进行处罚。从而将暂住人口管理与出租人的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了出租人的作用,使暂住人员时刻在出租人的监控之中,公安机关能随时掌握暂住人员的表现情况。

作为全省首家用户,在派出所全部安装了暂住户口、租赁房屋管理软件,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各类治安信息录入电脑,实行了微机化管理,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及平时表现准确掌握,为治安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实现了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追踪服务和全程监控。同时降低了办暂住证的费用,由原来48元降到28元,能在村中办理的手续一律在村里办理,出租户、承租人都感到十分满意。在康家居委会登记的292户出租户470名暂住人口和杨家村367家出租户和499名暂住人口中,只有一家出租户不予配合,经说服教育,也使其办理了有关手续。目前,滨城区公安局已对11000余名外来暂住人员办理了暂住证,对2000余家出租户办理了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通过集中调查办证,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共清理“三无”人员160余人,查破刑事案件130起,增加了村民和暂住人员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风气,得到了村民的欢迎。康家居委会查获了3名从事色情服务的女青年,解除了租赁合同,2名男青年在得知清查后,没带行李就逃跑了,从其行李中,民警发现了管制刀具。事实证明,通过加强管理,不但没有减少暂住人口租住房屋的数量,很多外来人口慕名前来租房,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去年广东侦查职务犯罪案1772件

广东去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72件,其中被查的涉贪厅局级干部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还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充当刑事犯罪分子“保护伞”案件、与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相联系的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共计32件。立案查处了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90名,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39名,追缴赃款赃物3200万元。(肖文峰)

黑社会保护伞张喜来一审被判刑7年

原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喜来因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近日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张喜来,为使绰号“黑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宋魁祥逃避查处而通风报信,他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张喜来尚有62.7万多元钱财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可怜母亲爱心偏替女舞弊误前程

安徽省阜阳一中校办公室副主任范颍,为使参加高考的女儿能获得高分,在高考期间蓄意舞弊,结果亲手葬送了女儿的美好前程。据了解,范颍在其女儿参加2001年高考前夕,因担心女儿数学成绩不理想,先后2次找到阜阳一中高考副主考官、本校副校长常启元,请求他为自己女儿高考时提供帮助。常启元利用巡视考场的机会传递数学考卷答案给范颍的女儿。常启元已被撤销其阜阳一中副校长职务,并留党察看2年。(李蕾)

与人合谋抢劫亲戚一女子换来十年牢

刘海艳在长春打工时,结识了张健等两人,三人合谋入室抢劫,而被抢者就是刘海艳的远房亲戚,结果三人全部住进监牢。

去年9月11日,刘海艳领着张健等3人到铁北二路水产新区李某家的住宅楼踩点。第二天,张健等人窜至这户人家,对正在家中的李某夫妻及李某的妹妹三人进行威胁,抢劫财物总价值11172元。经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抢劫犯张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海艳也以抢劫罪被判10年徒刑。(王强、李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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