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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文明发展之路

2002-02-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戴自更 吴春燕 我有话说

广州市按照江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走文明发展道路”的要求,克服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原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不利条件,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建成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典型,广州的经验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呢?

以人为本为民谋利

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是在城市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的情况下进行的,工作难度很大,可是群众非常理解与支持,根本原因就在于广州市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利。

在指导思想上,广州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始终从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入手,真正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净于民;在文化体育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中,坚持小型分散,方便市民参与;在完善城市功能上,采取组团式开发,便于为市民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在管理上,注意做到既严格执法执纪,又注重疏导,合情合理;在检验成效上,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作为根本标准。正是由于群众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因而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7%,形成了“小变”后盼“中变”、“中变”后盼“大变”,积极投身各种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州市市委书记黄华华谈及创建文明城市的体会时,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一定要按照人民的意愿建设人民的城市,将老百姓‘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州市说到做到,该市与民同心,着手解决了市民反映强烈的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城市脏乱、社会治安四大热点问题;以民为本,建设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为民谋利,把群众身边的服务工作做好,广州的社区服务触角遍及各个角落,96909广州社区服务热线24小时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65岁以上的老人,免费坐公交、乘地铁、逛公园……

可见,以民为本、为民谋利、发挥民智、依靠民力,是广州创建文明城市的一大鲜明特点。

舍得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花大钱

广州在城市建设改造中自觉做到舍得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花大钱,甚至把一些黄金地段拿出来修建休闲公园和标志性文体设施。这既适应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又创造了城市的新优势,实现城市的整体增值,为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荔湾区陈家祠绿化广场,记者只见绿草如茵,鲜花遍地。当地群众说,3年前,这里还是电筒厂厂房与一片低矮陈旧的居民区。为了改善荔湾区高建筑密度、高人口密度、高交通密度的老城区严峻局面,广州市拿出1.5亿元的巨资让工厂和480户居民搬迁。腾出地后,由于该地属黄金地段,地价商机极大,有不少人找到市里要建大商场或搞房地产,但市里坚持把它建成绿地。类似这样的故事在广州市各区都有,如珠江公园、中山大学北门广场、大沙头绿化广场等等,这些公园绿地所在地都是黄金地段,但现在都成了市民们休闲、散步的首选之地。广州也因此一跃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拥有森林公园最多的城市,2001年12月3日,该市还被国际公园与康乐设施管理协会评选为“国际花园城市”。

可见,积极探索文明发展道路,把发展生产、富裕群众和改良生态环境有机结合、整体促进,这是广州创建文明城市取得明显成效的又一重要特点。

强调科学规划的龙头作用

广州市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之所以在短短的几年内取得较好的成绩,与该市制定的科学规划并扎实推进工作有很大关系。该市按照李长春同志的“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2010年一大变”的目标,体现了两个文明建设近期、中期和远期的科学规划,体现了抓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意识和战略眼光。

在“小变”“中变”期间,广州城市的规划理念有了转变,过去是围着马路建市场,“见缝盖楼”,现在是拆掉违建搞绿地和休闲广场,努力改善美化城市空间。该市通过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取消原来街道、居委会坐地生财的做法。全面推行了工程招投标机制,从找市长转变为找市场。改革前,广州的城市规划管理往往是领导决策、干部观望、群众反对,现在则是领导策划、干部实干、群众支持。

正是因为有了科学的管理与规划,广州才能有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分阶段、有步骤地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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