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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劳动?!

杏坛刍议
2002-02-07 来源:光明日报 刘登楼 我有话说

为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劳动能力,同时也是为了恢复已坚持多年的做法,江苏某中学在今后的学校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从本学期起“恢复一班一天校园劳动制度”。在这一天的时间里,劳动班级要负责校园主要道路、各教学楼楼道、体育馆、学生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以及总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力所能及的劳动。恢复这一制度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受到广大师生的赞许与欢迎。实行下来,不仅校园比以前更加文明干净了,而且也从另一个方面加强了校园管理。然而,就是这样好的做法,竟然有家长将此事状告到新闻媒体,说“学校私心太重,安排校园劳动,无偿地耽误了孩子的读书时间,这样下去学校要承担赔偿孩子学习损失的责任。”

时至今日,已出现了家长状告校园劳动这件怪事。我看说怪也不怪,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应试教育”已广泛地扎根人心,学校安排出专门的时间让学生进行校园劳动,对有些家长和学生来说这怎么能接受呢?在有些家长和学生看来,学生到学校来唯一的活儿是学习,什么时政教育呀,体育锻炼呀,艺术熏陶呀,他们才不管呢!只要能上大学,其他方面他们是不作要求的。

现在的孩子十有八九是独生子女。他们在一家之中处于中心位置,受到家人的各方面的呵护,基本上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几乎是样样不缺,但就缺体力劳动。这些“小皇帝”不仅家务劳动几乎不做,公益劳动也很少参加,生活自理能力非常的差。有一位母亲到北京去看她的女儿,为孩子带去了不少家乡的青鱼。这种情况绝不是个别现象,在高校里这类的故事多得足以编成一本书。这种事情发生在个别人身上还可理解,在我们下一代身上几乎成了普遍现象,这样下去又怎么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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