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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叙述的客观原则与深度原则

2002-02-18 来源:光明日报 王达敏 我有话说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推翻了满清260多年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制国家。《共和,1911》再现了这一伟大历史事件的全过程。

纯粹客观地叙述历史,真实地再现辛亥革命是作者追求的目标。为了真实地再现90年前的历史,作者大量采用当事人、亲历者的回忆、日记、书稿以及当时的官方文件、报纸文章等材料,力求让史料说话。在史料的运用上,作者采用开放的写法,尽量把各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看法列出,以便让读者在阅读中作出判断。

在历史事实的背后,《共和,1911》叙述的是一部思想史。这是这部作品的突破、价值和主要特色。

作者季宇持守客观事实的历史叙述的原则,为这部作品构设了一个前提,即《共和,1911》的历史叙述是真实的,由它构建的历史话语是可信的。不过,客观叙述还有一个怎样叙述和谁在叙述的问题。这部作品对辛亥革命的叙述不是事无巨细地全部收纳,而是有选择地叙述。它对这场轰轰烈烈并波及全国各个阶层各种人物的大革命的叙述,显然只选择了其中一部分,自然是最主要的一部分史实。选择即排除,排除则意味着被选择的对象不完整。但我们阅读《共和,1911》时,获得的却是关于辛亥革命历史完整的感觉。这是因为,被选择的是不完整的史实,叙述的则是完整的思想史。与其说是作者选择了这些史实,不如说是思想史选择了这些史实。作品不仅再现了辛亥革命发生的历史事实,而且揭示并营构了辛亥革命的思想史。因有这层思想蕴含的存在,这部作品开出了大境界,与那种纯粹客观事实的历史有了天壤之别。

发现并表现历史事实中的思想可视为季宇创作《共和,1911》的原则。从理论上来讲,这一创作原则与季宇明确持守的客观事实的历史叙述的创作原则是矛盾的,但实际上,它们不是矛盾关系,而是互为共存的关系。在历史事实的叙述中,他采取客观科学的态度,持第一种创作原则,而在对历史事实、历史人物的看法、判断与分析中,则采取第二种创作原则。纯粹客观事实的叙述是一种“原生态”写作,它需要作者排除思想、情感,冷漠淡然地叙述历史,而作家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它的有效性是很有限的,但把它作为一个创作原则来要求,一个写作策略来对待,又是极有必要的。作者只要开口说话,就无法回避自己的思想、情感、态度。季宇不仅没有回避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态度,而且用了相当高的情感温度和思想力度介入历史叙述。

(王达敏: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
《共和,1911》季宇著
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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