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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辍学起诉家长”感言

时评
2002-02-21 来源:光明日报 陈国成 我有话说

近日听到一则消息,某地区的一些家长让孩子辍学去打工,当地政府依法将8名不听劝的家长告上了法庭。法庭受理后,对8名学生的家长进行了教育,指出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这些学生家长表示愿意把孩子送回学校继续读书。法院还对两名有抵触情绪的学生家长给予警告处理。

这件事有助于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有助于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青少年正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黄金时期,但有一些家长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让正在读书的学生辍学去打工。学校里的老师为让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左一遍右一遍地让学生求家长,好话说了一大堆,个别家长不但不体谅教师的苦心,反而还恶语中伤老师,认为老师是多管闲事。

作为辍学学生的家长,无论是学生自愿辍学或强迫学生辍学还是其它原因,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不仅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教育法规,而且使学生幼稚的心灵过早地增加了负担,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埋下了隐患。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家庭的兴旺、国家的进步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时代呼唤人才,社会需要有文化、高素质的建设者。无疑,对那些让孩子辍学还不听规劝的家长进行起诉,是一剂良药。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家庭和国家的高度负责精神,值得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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