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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钱、人情和权力的考验面前

2002-03-0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有人说,顾双彦那么清正廉洁,简直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法官手中掌握着人民授予的审判权,正确行使能使人高尚,否则使人堕落。取公廉,祛私欲,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不管别人怎么议论,顾双彦觉得,作为新时期受到人民群众尊重的一名法官,理应有正确的价值观。

顾双彦审理过一起邓某与刘某的债务纠纷案,原告诉前几十次索款,但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拒付。立案后,被告又四处躲藏。为尽快审理此案,顾双彦利用早晚时间在被告经常活动的地方找他。案子审结后,被告在约定时间将欠款全部还给了原告。事后原告的爱人拿着一枚价值千余元的金戒指找到了顾双彦,“顾法官,要不是你三番五次利用业余时间找被告,我们这笔款就没指望了。现在案子结了,给你买个戒指做个纪念,千万别拒绝我们这份心意。”

顾双彦当即婉谢道:“这件事是我应尽的职责,你们的心意我收下了,东西拿回去吧。”原告的爱人深深地鞠了一躬:“人家都说办事得先送礼,我是办完事也送不出去礼。”

1998年底,顾双彦审理了一起诉讼标的20多万元的涉购汽车配件纠纷案。原告是哈尔滨来大庆经商的个体业主,被告是一家国有大企业。原告心里没底,多次找到顾双彦,要“表示表示”,被她坚决拒绝了。案子审完后,个体业主胜诉了,他托庭里的同志转给顾双彦一个“特快专递”,顾双彦打开一看是厚厚的一沓钱,当即封上退了回去。个体业主再次前来感谢,顾双彦真诚地和他交心说:“判你胜诉是因为你有理,要是没理,你送再多钱也没用。你以后打官司也别这样。”

不少人记得顾双彦说过的这句话,同事开玩笑说这是她的座右铭:“法官和常人一样,生活在现实社会,生活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法官又和常人不一样,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审判权是正义最终的保障。要慎思、慎行、慎交往,要有一种‘高洁感’和‘距离感’。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办案,绝不能让糖衣炮弹击毁法官对法律的忠诚。”

去年,顾双彦在审理辖区内一个企业的债务纠纷案时,刚刚献完血,按规定可休息一周,可考虑到通知当事人出庭应诉的传票已发出,如果休息,案件就要推迟审理,影响企业的经营,她照常安排了开庭。

原告王某见她脸色苍白,上下楼都冒虚汗,十分感动,拿出钱要送给她。“没想到遇到个包青天还是个半边天。我这几百元钱是给你补养身体的,你好多为我们老百姓干点事。”望着当事人诚恳的目光,顾双彦很受感动,但她还是把钱塞给了当事人。

社会上许多人对法官有种种猜测,尤其是经济庭长,怎么会弄不到钱?顾双彦所在的让胡路区,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企业、各种公司千余家,每年由经济庭解决的案件诉讼标的额达四五千万元,帮助困难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可挽回损失几百万元,许多企业都想感谢她。16年来,她从未接受过一次。

也有朋友找过她,让她利用经济庭长的身份说句话,要点工程。朋友三番五次对她说:“与办案无关,也不违反原则,只求一次。”顾双彦却说:“怎么说也是在拿审判权当交易。一次,和做一百次、一千次没什么区别。”

“明如镜,清若水”。16年来,顾双彦记不清拒礼拒贿的次数和金额了。这其中有开庭前花钱买公道的,诉讼中想拿钱买倾斜的,胜诉后用钱表达感谢的。惟一例外的一次是:有位当事人在送钱、请客被拒绝后,便送来一兜粘豆包,不肯拿走。顾双彦看着实在推不过了,就让庭里的同志收下,做了大伙儿的午餐。事后,她特意买了两本法律书送给了当事人,还了“豆包债”。

采访结束时,顾双彦对记者说:“‘新时期的好法官’称号,是党和人民给我的鼓励,更是对我的鞭策。为了实现人人心中的那份公正,我将不负众望,永远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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