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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医患纠纷

2002-03-0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曾毅 我有话说

救死扶伤的人如何在行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研究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维忠代表始终关注着这一话题。

提出这一议案,是因为发生在医疗界的件件血案。据有关媒体报道,仅北京市三年来就发生了502起医务人员被打骂事件。2001年11月重庆市一家医院的眼科门诊因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而被炸,当场死亡5人、伤35人。在吉林省,医疗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仅长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纠纷事件一年就上升30%。1998年以来,长春市平均每家医院每年都要处理十余起医患纠纷,医务人员被打骂、在实施医疗护理操作时被威胁的事时有发生。为此,王维忠以“如何建立新型医患关系”为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制定《医护人员权益保护法》的议案”。

切实保护医护人员的权益,王维忠代表认为在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的同时,需要医患双方转变观念,共同营造和建立新型、和谐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医患关系,要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与患者的权利与义务,要建立健全医生执业风险金制度。要积极稳妥地促进医疗体制改革,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要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伤害医护人员的法律责任。

提交这一议案,王维忠代表充满信心,明天我们共同拥有的,将是一个彼此信任、相互尊重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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