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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是不可剥夺的人权

中国代表团指出
2002-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李肇东 我有话说

本报日内瓦3月22日电(记者李肇东)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大使今晚在第58届人权会上发言指出,“发展权”是不可剥夺的人权。

他说,发展权是不可剥夺的人权已成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国际社会虽为实现发展权做出了一些努力,但妨碍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权的大部分外部障碍依然存在,发达国家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不断减少并日益附有更多的条件。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许多发展中国家举步维艰,面临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

他说,发展权的实现有赖于国际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努力。国际社会应切实保障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制订国际规则的权利,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秩序,不制造新的障碍。发达国家应切实兑现在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减免发展中国家债务、提高能力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承诺,为发展权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南南合作有利于实现发展权,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有限,南南合作尚不能代替南北合作,发达国家不应片面强调南南合作而减轻自己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

他说,国家在实现发展权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并确定优先事项。在发展问题上不存在必须遵循的统一模式,从外部强加的发展模式鲜有成功的例子。发展中国家需要的是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国际合作和真诚帮助,而不是教训、指责和所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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