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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综合评估保证民办高校质量

2002-03-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丰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记者丰捷)北京24所民办高等学校今天获得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北京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合格证书》,另有34所被评为基本合格学校,5所经评估为不合格的学校将被取消招生资格,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自1996年至1998年北京市教委对民办高校进行第一次管理水平综合评估后,近年来,北京民办高校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民办高等学校和中外合作高等教育机构达百所,在校(注册)学生31.5万(含函授生),毕(结)业15.6万人。本次评估旨在准确把握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现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民办高等学校的结构调整,促使民办高校教学及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的提高。

据悉,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学校,将依据专家组评估意见进行专项整改,6个月后学校可提出复评申请。此外,在参加评估的100所民办高校中,还有32所评估结果未定,他们将按照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有关方面表示,对民办高校的综合评估将以动态管理的方式在相关网站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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