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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童拥有安全的童年

时评
2002-03-29 来源:光明日报 宗春山 我有话说

儿童是危险环境的最大受害者,因为其生理心理尚不成熟,对危险的识别和体能的限制,使其自我保护能力低下。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全国0—14岁儿童少年意外死亡占儿童少年总死亡人数的31.3%,上升为儿童少年死亡的第一位原因。“离家出走”、“考试焦虑”、“学习压力”、“儿童少年自杀”等等心理疾患在儿童少年中同样有较高的发生比率,成为危害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又一杀手。

儿童作为社会的主要成员,其安全和健康是社会安全机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所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道德的、法制的、经济的、教育的等等。应该看到,儿童生存的环境逐步得到优化,但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关抽样调查显示,玩具不合格的比率很高,受利益驱动的各种伪科学补钙、减肥、营养广告充斥媒体,造成错误引导。儿童期是人生的起点阶段,每个孩子都有绚丽的生命之路等待开拓,这个时期的任何闪失都有可能影响整个人生,因此肩负长期保护重任的成人和青少年教育机构,应适时地开展儿童自我保护教育。

什么是自我保护教育,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知识学习和实际训练,赋予儿童健全的安全意识、完整的安全知识和全面的安全能力,使儿童个体建立起有效的,能够应对社会危险因素,与社会安全体系互动互补的自护系统,包括三个层面:首先是社会认识和分辨能力的培养,其次是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第三是安全能力的训练。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取得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也开始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自1998年底推出了“星光青春保护行动”以来,这一行动已在全国部分地区广泛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预防侵害,不仅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证,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环节。自我保护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的一项新的内容和课题,目前仍有待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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