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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把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李鹏在代表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
2002-03-3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沈路涛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沈路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并就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积极探索,进一步推动代表法的贯彻实施,把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代表法自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10年来,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举行座谈会,就是通过总结交流代表法贯彻实施的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并进一步推进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李鹏说,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权利、责任、工作方式、执行职务的保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法律依据。10年来,由于各级人大和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使这部法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实施。

李鹏指出,各级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目前,全国人大代表有近3000名,地方各级人大代表320多万人。人大代表来自各个民族,分布在各个地方,工作在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大多不是专职从事人大日常工作的,而是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既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又是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这就能保证国家政权始终不脱离人民,就能保证党和国家作出的决策,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2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政治优势。

李鹏说,10年来,各地人大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就如何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如建立代表小组,规定代表接待日,公布同代表联系办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支持和鼓励地方各级人大继续在这方面开展探索和实践,以便更加充分地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希望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地按照代表法的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特别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与选区选民直接生活在一起,更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与选区选民保持更为紧密的联系;由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也要在与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的同时,每年抽出一定时间,直接接触选民,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

李鹏指出,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铭记手中的权力的来源,处理好代表谁的问题。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与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关系,真正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

李鹏说,人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审议制度,保障代表切实享有法定的选举提名权、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权、询问权、质询权、批评和建议权等各项权利,创造让代表畅所欲言的民主气氛,使他们敢于提出不同看法,真正把人民群众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真实全面地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中来,使我们做出的决策、制定的法律更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李鹏指出,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一方面要与代表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另一方面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特别是要在闭会期间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保障,对侵犯代表权益的事件,要严肃依法查处。同时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形式,改进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职责,以便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李鹏最后强调,要以纪念代表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结合“四五”普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采取座谈会、研讨会、学习班、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要让全社会都认识代表法、了解代表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支持代表法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李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防大学原副校长黄玉章,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从不同侧面,就代表法及其实施的意义、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省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做好代表工作等谈了各自的体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布赫、何鲁丽出席座谈会,会议由秘书长何椿霖主持。出席今天座谈会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等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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