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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

2002-03-30 来源:光明日报 杨帆 我有话说

钱津撰著的《劳动价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认为,劳动具有整体性,即任何劳动都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统一,不存在单纯的劳动主体活动。价值是劳动整体创造的,其中既有劳动主体的作用,也有劳动客体的作用,单纯的劳动主体作用不存在,凡劳动的作用都必然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统一的作用,这是最基本的事实。但价值创造不同于价值归属,价值虽然是劳动整体创造的,却只能向劳动主体归属,而不向劳动客体归属。科学地认识劳动价值理论,需要引入常态劳动概念。自人类劳动起源至今,劳动始终带有常态性,即始终是正态劳动与变态劳动的统一。其中的变态劳动包括剥削劳动,剥削劳动主体是不参加价值创造的,但是在价值归属中,剥削劳动主体也是价值归属对象,剥削劳动主体依据占有与被剥削劳动主体结合的劳动客体而获取一部分劳动成果,即实现一部分价值向其归属,这种归属实际是使剥削劳动主体占有了劳动客体的价值创造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是变态的,但这仍表现为是向劳动主体归属价值,而不是向劳动客体归属价值。这种辩证分析是与客观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一致的,是有深刻的解释力的。该书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其分析有利于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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