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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官司中受害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2002-04-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患者与医院打官司,再也不用为找证据犯愁了,因为只要医院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那么法院将判医院败诉。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新解释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过去,医疗诉讼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于治疗记录和其他材料都掌握在医疗单位手中,患方举证处于劣势。新规定将举证责任划分给了医院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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