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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评选活动启事

2002-04-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为了褒奖民办学校创业者在发展我国民办教育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更多的民办教育工作者和社会有识之士更好地投身于民办教育事业,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民办教育的良好风尚,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光明日报社、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全国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长或董事长。

二、参评方法:采取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地统一将参选人员名单和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包括参选人员办学理念及办学经验,在校生人数、固定资产、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成绩),上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原则上参评人员应获得过省一级表彰。

三、组织评审: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学者组成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进行初评,评出30名候选人,在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进行公示介绍,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之后,由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查,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投票选出全国民办教育“十杰”得主。

四、表彰奖励:今年教师节前夕,组委会将在北京召开颁奖大会,向“十杰”得主颁发奖杯、证书。同时,在中央媒体对评选出的“十杰”进行报道。

五、此项活动暂定每两年评选一次。首届评选活动从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上报参评材料到6月底截止,参评材料请寄北京北三环中路46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民办教育研究中心,邮编:100088;联系电话:光明日报教育部010-63082756,联系人:王劲松;中央教科所010-62003409,联系人:王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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