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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监督真正管用

光明论坛
2002-04-04 来源:光明日报 胡建新 我有话说

据近日报载,从去年12月开始,南京市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市委、市政府等90个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全都成为群众评议的对象。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了这次“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的情况,对群众意见较大、满意率排序末5位的部门主要领导分别作出免去党内职务、提议免去行政职务、降职交流等处理决定。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凡是人民群众亮红灯的干部,一律不能过关。

南京市的做法已在该市乃至更大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它的积极意义并不在于评议活动本身,而在于群众监督真正起到了作用,群众的评判对党政干部的进退去留真正产生了影响。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我们党历来十分强调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选择和任用干部的依据,也十分强调党政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但无须讳言,在有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影响微乎其微,许多情况下只是一种“姿态”、“程序”和形式而已。有的尽管轰轰烈烈地搞了各种形式的群众监督和评议,可评议过后,一切依然如故。有的干部虽然群众反映强烈、口碑极差,却照样被提拔重用;有的虽然问题很多甚至违规违纪而被群众屡屡举报,却依然稳坐官椅、秋毫无伤,最多也只是换个地方或位置,照样做官耍威风。

群众的监督和评判是否管用,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非同小可。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群众的要求满不在乎,关键就在于自己工作成绩的好坏只有赖于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认定,而与群众的评判没有关系;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舒心”,根子也在于自己的荣辱得失、进退去留与群众的评判毫不相干。倘若任凭这种现象发展下去,群众监督没有实效,那么,不仅党的群众路线得不到贯彻落实,而且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就会因为失去制约而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甚至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背道而驰。

要使群众的监督富有实效,除了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以外,还有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使群众的评判真正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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