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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除邪恶获新生

2002-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王博笑了,年轻的脸上又充满了青春气息。

王博从噩梦中醒来了。

从“法轮功”邪教的魔爪下夺人,还痴迷者人的本色,使他们回归社会,过人的生活,这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基本特色。“法轮功”把人性、人情、人格扭曲了,致使痴迷者没有人的思维,没有世间人情,没有人的正常生活。王博一度痴迷“法轮功”,听信李洪志的鬼话,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竟一年四季披着灰黑的衣服,像一朵枯萎的花。是教育转化工作使这个女大学生及其家人又重新回到了阳光灿烂的生活中。

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后,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幡然醒悟,与邪教一刀两断。经过艰苦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一批痴迷者也重新回归社会。目前,仍然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控制,继续痴迷“法轮功”邪教的人,已经不多了。对这一小部分痴迷者,各级政府继续执行党的团结、教育、挽救政策,以理说服,以情感化,以法明示,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他们。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

从王博的转化过程可以看出,帮助、挽救“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再造生命的十分艰巨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地帮教人员知难而上,积极探索,为此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不仅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很强的法制观念,还有爱心、耐心和恒心。面对被“法轮功”邪教愚弄和欺骗的痴迷者,他们没有失望,没有泄气,没有厌烦,而是把这些痴迷者当作可以救治的病人、迷失方向的旅人、做错了事的孩子,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挽救他们,最终唤醒他们的理智,把这些痴迷者拉回到家庭和社会中来。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党的方针政策,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法轮功”痴迷者是可以重获新生的。我们向在帮教“法轮功”痴迷者这个特殊的岗位上辛勤、忘我工作的干部和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

最近,受李洪志的指使,“法轮功”地下组织在几个地方蓄意策划制造了几起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案件。对这些以身试法的违法活动,对极少数顽固不化的“法轮功”违法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厉打击。这也是对痴迷者的教育。只有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才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我们要继续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找准问题,把工作做细,加大教育转化的力度,把更多的痴迷者挽救过来,帮助他们重回社会,重新过上美好的生活。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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