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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知识产权案实行跨区域管辖

2002-04-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赵秋丽 通讯员王世心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赵秋丽通讯员王世心)近日,山东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作出重大调整,将全省划分为五个知识产权案件中级法院集中管辖区,它们分别是济南、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并在济南、青岛两辖区内分设两个基层法院管辖区。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商标、专利以及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会相应增多。为培养知识产权审判的专门人才,保证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山东高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作出上述重大调整。另外,一审专利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仍分别由济南、青岛和烟台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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