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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体制实行重大改革

2002-04-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今天从国家计委获悉,我国电力管理体制开始进行重大改革。国务院已经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实施。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电力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发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缺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电力工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工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也是电力行业本身不断地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目前,电力工业已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多家办电的格局,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电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现行的电力体制已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必须加快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从国情出发,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电力企业转变内部经营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力体制。改革要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供电的安全可靠性,有利于改善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步骤、分阶段完成改革任务。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境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按照国家授权履行电力监管职责。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顾全大局,坚守岗位,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批准的改革方案上来。当前特别要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国务院的通知要求,电力改革的实施工作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精心组织,区别各地区和各电力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安排好过渡期的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在总体设计下分阶段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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