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强学籍管理 维护学业证书严肃性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瞿振元谈
2002-04-2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朱文琴 我有话说

近几年,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假文凭活动猖獗,假文凭泛滥;同时,少数高校降低标准乱发文凭和学位证书,甚至以此换取“赞助”、“捐资”。如何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以杜绝假的、名不副实的学历文凭和证书的产生?近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学生司司长瞿振元。

瞿振元指出,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必须加强管理。《教育法》明确规定,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我们必须维护这个基本教育制度,只有经过国家批准或承认的学校,才可以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我国的用工、提干等政策,都与学历相关,如果学历证书制度搞乱了,那么,干部制度、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制度都会受到影响。

怎样加强学历文凭的管理?瞿振元说,根本的要求是依法管理,依照《教育法》,依照我国其他法律来进行管理。其基本原则是,放权给高校,让学校享受自主办学,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权力。同时,要采取现代信息手段搞好管理,做好服务。

瞿振元说,针对不法分子制造、买卖假文凭的问题,2001年初教育部就开始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计算机网络管理,实行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去年年底,又向全社会开通了网上全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今年,将对1991年至2000年10年间高校发放的证书进行回登。为了保证上网证书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今年已安排将毕业生的相片、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起上网。针对少数高校存在的乱发文凭的问题,教育部多次发文,要求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严格按教育教学要求,规范文凭、证书的颁发工作;强调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才能取得学籍,颁发学历证书;严禁以“赞助”、“捐资”形式降低要求,确保入学质量和入学水平。

瞿振元说,近些年,国务院学位办还加强了对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评估,对于不能保证质量的单位予以通报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与教育部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对干部进行一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检查清理。近些年来采取的一系列加强学籍管理、治理假学历的措施,起到了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严肃性的作用,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行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