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高层研讨《职业病防治法》

2002-04-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光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5日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于5月1日实施的前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卫生部联合在京举办《职业病防治法》高层研讨会,旨在研究和交流如何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说,《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实施《职业病防治法》需要全社会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惩处,直至取缔;对性质恶劣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整治行动,使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使劳动者的健康得到有效的保护。会上举行了百家企业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倡议签名活动,并对《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进行了颁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