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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食品

李鹏在人大常委会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组全会上强调
2002-05-0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沈路涛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从5月上旬开始进行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今天举行的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民以食为天,食品卫生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保证人民群众吃到放心的食品。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执法检查计划,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了解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将分赴上海、江苏、广东、河北、河南5省(直辖市),并委托北京、山东、安徽、广西、辽宁、陕西、甘肃、四川、海南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李鹏指出,食品卫生法是一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它能否全面、正确地得到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活动准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好食品卫生法,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好食品卫生法,保证人民群众吃到放心食品,就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

李鹏说,实施食品卫生法,全社会的重视是基础,加强执法监管是关键。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已经6年多了,法律执行情况总体是比较好的,执法监管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保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但是,食品卫生法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因食品生产中掺杂使假以及其他因素污染食品,造成群众生命健康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我国的食品卫生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执法的主体,责任重大,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要继续开展食品打假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卫生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发动群众参与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同时,各级人大也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

李鹏在讲话中还对这次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要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执法检查要深入实际、讲求实效,深入到与食品卫生有关的各个环节中去,多听、多看,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吃透。在检查过程中,除了认真听取政府执法部门、企事业组织、专家等意见外,尤其要多听听普通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食品卫生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希望执法检查组特别注意发现和研究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执法的建议,并提出修改法律法规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的建议。

李鹏最后强调,要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希望这次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能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要走群众路线,想办法让群众参与进来,与群众直接见面听取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组长彭云就执法检查的意义、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等讲了话。她说,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工作,1964年国务院颁布了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开始了食品卫生法制管理的历程;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卫生法(试行),经过12年的实践,1995年颁布实施食品卫生法。现已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体系,建立了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和队伍,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已迈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切实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制建设情况,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以及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并听取有关专家对建设我国食品安全卫生体系的意见。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也分别就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和执法检查组其他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会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怀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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