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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机制

2002-05-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

本报南昌5月7日电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与该省8个行业、领域的17个单位的领导正式签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文本。这标志着江西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自去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大了治本力度,把预防职务犯罪摆上更重要的位置,该省检察院制定了为加快江西经济发展服务的18条措施和50条细则,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门机构。此次该院与江西省金融、工商、海关、税务、建筑、国企、医药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建立“联系协调制度”,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的形成。

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介绍,该院与8个行业共同开展重点预防的目标就是要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取得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实效,逐步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全省各级检察院将与有关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健全预防和协查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重大执法活动、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工程建设的专门预防和专项预防;共同总结和推广内部管理监督制约以及制度建设、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有效经验;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共同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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