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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条件的幼儿园亟待整顿

读者专栏
2002-05-10 来源:光明日报 江西省吉安县  曾宪理、张之材 我有话说

在我们地区,农村、街道幼儿园不管是集体办的,还是个人办的,大部分未登记注册,且教学不规范、设施不配套,严重损害了小朋友的身心健康。

农村、街道幼儿园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老师没有经过培训。现行的幼儿教师大部分是家庭妇女和下岗职工,她们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不懂幼儿心理,不懂教育教学规律,很多人只把小朋友关在屋里看管,认为不出事就行。

二是没有规范的教材。有的幼儿园随意到新华书店挑选两本少儿读物权当教材,不少读物超过了幼儿的接受能力;有的用一年级的教材代替;还有的买几本连环画了事。

三是没有教学计划。没有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学安排,把小朋友关在屋里,任其自由,老师则坐在门口闲扯,或织毛线;条件好一点的地方则打开电视机,每天由电视节目代替老师上课,对小朋友身心发展极为不利。

四是没有场地。不少幼儿园连合格的教室也保证不了,随意用一间民房、祠堂、仓库甚至危房抵数,不仅面积小,采光条件差,影响了孩子的视力,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活动场地几乎没有。

五是缺乏必需的办园设施。如游戏、体育设施、玩具、教具等。不少地方连厕所也没有,更谈不上什么保健室、音乐室、游戏室了。

对这样的幼儿园,社会各界都有意见。如果不严格整顿,势必影响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下一代的素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希望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切实的检查和整顿,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应坚决停办。如果要办,则应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真正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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