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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为专家设立政府特殊津贴

2002-05-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讯江西省南昌市日前决定设立政府特殊津贴,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提供经费和医疗保障。这是继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之后,在江西省设区市中首开纪录设立市政府特殊津贴。

《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该市每年选拔约20名专家享受市政府授予的特殊津贴。市政府除一次性发给生活津贴外,还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保健工作,帮助解决家属的困难。市卫生局将给这些专家发《门诊优先证》,为他们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实施短期疗养制度。据悉,选拔的重点是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以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专业人员也有资格参加选拔。获评人员将纳入到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队伍之中,一并进行管理与服务。

该市还明确规定,在科研院所、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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