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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力保乡村教师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2002-05-1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徐波 我有话说

新华社贵阳5月13日电 “自从3年前我们学校教师由县里统一发工资后,我的工资就再也没有拖欠过。”数着刚刚从教师工资专户中支取的现金,贵州省黔东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丹寨县长青乡小学教师潘启会满心喜悦。

丹寨县是一个年财政收入仅有1400万元的少数民族贫困县,过去县里乡村教师的工资都是由乡一级财政负担。“那时候压力很大。”长青乡党委书记杨义说,“一旦完不成县里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教师、干部的工资就很难按时足额发放。”

为确保乡村教师基本工资的发放,杜绝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的挪用、克扣教师工资现象,贵州省下决心调整财政体制,积极督促各地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到县。目前,这个省87个县(市、区)中,已有80个收归县级财政统管,到今年年底,全省乡村教师全部可以由县里统一发放工资。同时,贵州省下大力气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通过银行将教师工资直接拨入个人账户中,目前全省8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教师工资专户。

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贵州省还制订并实施了多项措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落实省、地配套资金,保证教师基本工资发放的资金来源,实现了全省教师基本工资定额发放。

通过“以奖代补”政策,保证基本工资发放。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贵州省出台了具有过渡期转移支付性质的“以奖代补”政策。年初,他们按各县每年可安排财力算账,对财政特困县保基本工资发放资金缺口部分,由省、地两级财政以借款补助方式下达到县,年终对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不拖欠当年基本工资的县,其借款转作奖励补助给县。这项激励政策实施7年来,省、地两级财政共安排“以奖代补”资金36.1亿元,有效地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了基本工资发放困难。

实施专项转移支付政策,解决以前拖欠的教师工资。贵州省级财政每年年底都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补助各地。从1996年到2001年,省级财政共安排了11.2亿元专项资金,基本解决了各县因政策性减收带来的财政困难和以前年度拖欠教师基本工资的问题。1999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多次调整工资,在中央财政调资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贵州省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弥补缺口,一并下达到县,确保了全省教师调资政策及时兑现。

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增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贵州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的现状,进一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这些地区净上划中央和省的增值税、消费税的增量部分,基本上全部返还。2000年以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省级财政共安排了7亿元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下拨到地、县,进一步增强了县级财力,对保证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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