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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中宣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
2002-05-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通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规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今年9月21日是全民国防教育日。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安排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强化全民国防意识,增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责任感,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通知指出,要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精神教育。通过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围绕中华民族光荣历史、爱国传统、中国国情、新中国发展成就等内容进行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历史责任感,激励人们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并使之转化为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具体行动。要进行国防形势教育,使人们认清形势,理解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统一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要进行国防法制教育,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国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安排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日活动。县级以上城市,要组织集中性的宣传活动。军队要为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要注重把国防教育日活动引入家庭、学校、机关、街道、企事业和全社会,积极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好基层文化阵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党政军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各群众团体要同心协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要注重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增强活动的思想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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