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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

2002-05-25 来源:光明日报 喻新安 我有话说

江泽民同志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提出,要大力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繁荣。江泽民同志把哲学社会科学提到关系民族兴亡的高度,突出强调了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是对去年“8·7”北戴河讲话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社科理论工作者要与时俱进,积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的不断创新。

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的内涵及衡量尺度

理论创新是时代给哲学社会科学提出的历史任务。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不能没有创新的理论思维,这是人类文明发展史给人们的一个重要启示。”人类文明发展史还证明,哲学社会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和完善自身的强大思想武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物质文明的巨大动力,是创造精神文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强大支柱。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从长远讲,对于塑造民族精神、提高国民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科学某些重要的理论创新,往往成为社会革命、社会变革的先导。

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创新,有着丰富的内涵。大体说来,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一是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和社会实践,对前人的基本理论观点进行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作出符合时代和实践要求的新的阐释和说明,其中包括修正某些不完善的观点,扬弃某些陈旧的观点,创造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观点;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深入地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回答新的实际问题,探索新的发展规律;三是根据社会实践规律,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理论假说,并科学地阐述将理论假说变为社会实践的道理;四是积极吸纳自然科学以及其它一切学科门类的丰富营养,深入借鉴世界各国的社会科学成就,站在世界科学技术革命的前列,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实现传统社会科学从内容到形式的自我超越和突破;五是大胆改革传统的研究方法,实现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所有这些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整体,不断推动着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的繁荣和进步。其中,那些原创性的理论成果,即在深刻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及人的思维规律、有效探索社会实践新领域的基础上,提出前所未有的新观点、新范畴,形成的新原理、新体系,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成效的唯一尺度是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说过,他们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在实践中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每一次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一次历史性飞跃,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也应当清楚地意识到,为了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唯一正确的原则,是用实践去发展“本本”,而绝不能拿“本本”去框现实。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这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其实质是强调必须坚持实践第一,在实践的检验和推动中学习理论、发展理论、创新理论。这是科学理论发展的全部轨迹。

理论创新必须遵循两个重要原则

理论创新必须遵循两个重要原则,即必须努力遵循江泽民同志强调的两个“坚定不移,不能含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一点,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一定要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这一点,也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是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概括。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而且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的科学指南。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本身就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坚持理论创新的集中体现和取得的伟大成果。同时,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必然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推进理论创新的行动指南。对此,的确应做到“坚定不移,不能含糊”,否则,所谓理论创新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在新形势下进行理论创新,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作为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它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强调理论来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并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如果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可能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某些具体情况提出的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会拘泥于我们在某一时期或某些情况下做出的个别判断和具体政策规定,从而导致思想僵化,因循守旧,难以实现真正的理论创新。

推动理论创新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为了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性研究特别是原创性研究,社会科学的领导机关和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应在实践中处理好批判与继承、现实与未来、风险与机遇、相对与绝对的关系。

在处理批判与继承的关系上,首先要有批判精神,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包括权威人士构造的知识体系或公理、准则,要敢于质疑,善于以实践为标准进行新的检验或新的论证——已经过时的论断应该抛弃,明显有误的地方当予纠正,认识不全面之处则需补充——这样才能使人类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继承与弘扬。其次,要防止历史虚无主义倾向,离开文化背景、民族传统和前人的研究成果侈谈所谓的“创新”,只能使社会科学研究走上空谈或猎奇的歧路。

在处理现实与未来的关系上,必须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历史与现实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构建具有前瞻视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备导向和应用价值的假说、原理、方法和技术,或者提出具有决策价值的对策和建议,用来指导社会实践,这样的现实问题研究才具有生机和活力,才有可能达到超越的目标或创新的目的。

在处理风险与机遇的关系上,一方面要具备敢于承担风险、不怕挫折的心理素质,另一方面要学会把握机遇,善于利用各种有利的时机和条件,尽量规避风险,少走弯路,努力提高创新效率。当然,这里讲的“风险”,是指在理论创新过程中由于认识过程本身的复杂性,新的正确的理论观点只能逐步被人们所接受等难以完全避免的曲折、失误,以及被误解甚至被冷落,这与思想禁锢和“左”的政策下理论工作者基于科学研究提出新观点却遭受非学术批判、付出惨重的个人代价不同。这里讲的把握“机遇”,当然包括重视理论创新的政治和学术环境,但决不可与追“风”赶“潮”的学术投机同日而语。

在处理相对与绝对的关系上,既要认清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科学本质与探索的无限空间,又要把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特殊性,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成果的效益评价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哲学社会科学的理性加工成果,转化为社会财富的过程,周期较长,显效较慢,且具体效益较难评估。到目前为止,尽管人们对社会科学成果的效益评价问题颇感棘手,但是既要重视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的评价思路已经得到社会认同,这就为社会科学创新成果的效益评价问题指明了方向。因此,在评价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创新价值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科学创新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主要是迟效性和模糊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评价手段和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科学创新成果的效益评价问题也一定会朝着日趋合理与客观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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