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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无人因贫失学

建立完整的资助体系
2002-05-27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周峰、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5月26日电 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全省通过提供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确保了30多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没有一个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去年初,来自贵州贫困地区的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的一位学生,给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汇报了自己通过特困补助,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途径,已完成了3年学业的情况。张书记当即在信上批示:教育部门要注意研究和解决在校大学生的经济困难,确保在校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据统计,浙江省在校本专科学生29.3万人,研究生1.3万人,其中月生活费在300元、150元以下的贫困生分别约占在校生的12%和5%。由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高校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资助解困体系。

高校招生“并轨”伊始,该省就明确规定各高校必须在收取的学费中提取20%用于学生的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其中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费用不得低于学费的10%。到2001年该省高校共设立各种奖学金332项,获奖人数达10万人,发放奖学金近5000万元。各高校增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尽力为经济困难学生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从2000年开始,浙江省成立了专门的国家助学贷款组织机构。截至去年底,全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包括部委属高校学生)累计人数有26202人,申请金额达15881.9万元,已签订贷款合同的15670人,合同金额达9275万元,银行实际已发放贷款金额8380万元。

浙江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已有3778人,已发放贷款余额2805.645万元。

该省各高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仅去年通过“绿色通道”入校的新生就达2000名。此外,还建立和健全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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