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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牛病”须多方防范

2002-07-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今年3月,我国卫生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有可能导致“疯牛病”传入我国的化妆品联合发出封杀令,两部局2002年第1号公告中明确要求:禁止进口和销售含有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牛、羊的脑及神经组织、内脏、胎盘和血液等动物源性原料成份(以下简称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妆品;对于已进入我国的含有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妆品,自公告之日起,有关企业应自行从市场上全部召回。这是继我国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疯牛病”传入之后,我国政府为防范“疯牛病”、保护人民健康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一些预防医学专家在对此举称道的同时指出,对“疯牛病”还需进一步提高警惕,多方防范。

“疯牛病”的医学名称为“牛海绵状脑病”。据专家们介绍,目前已经发现“疯牛病”有这样一些特点:

——危害严重。染上“疯牛病”的牛,脑组织会出现许多小空洞,状如海绵,导致病牛大脑功能退化、神经错乱、死亡。牛、羊、鹿等偶蹄动物都可能感染“疯牛病”。人食用了病牛的肉、脑髓等为原料制作的食品,也会被感染,发生新变异性克雅氏病,患者因脑组织遭到破坏而痴呆、神经错乱、瘫痪,最终导致死亡。

——传染途径多。经消化道、血液、皮肤粘膜破损处都可能感染,在神经外科、器官移植等手术中也有可能发生医源性感染。

——潜伏期长。人被感染后,潜伏期可长达10年—50年,其间本人虽无发病症状,但却可以经上述途径传染他人;一旦发病,无法医治,很快死亡。

——难以早期发现。目前对造成“疯牛病”的病原体尚没有清楚的认识。现在已证明它是一种不含核酸的朊病毒,现有“疯牛病”诊断试剂,只能用于对已经死亡的患者或动物脑组织、脊髓进行检测。任何常规检测病毒、细菌的方法,包括基因检测方法,都无法早期查出人或动物是否已经感染“疯牛病”。

——极难杀灭。任何常规物理、化学消毒手段,对这种朊病毒都奈何不得。目前要杀灭它只有三种办法:1、焚烧;2、在强碱中长时间浸泡;3、用160度以上高温加热十几个小时或在高压下用136度高温加热2个小时。

采访中记者得知,与人们生活关系密切的制品中,含有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远不止化妆品和牛羊肉制作的食品。例如制作药物胶囊,需要用牛骨胶;一些预防疾病的疫苗,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牛血清、牛肉汤或牛骨等;有的美容保健食品是以羊的胎盘为原料制作的;有些补钙保健食品中含有牛骨粉;甚至孩子们爱吃的果冻里也含有用牛肉或牛筋腱制作的凝胶……

为此,多位预防医学专家认为,对所有产自疫区的牛羊动物源性原料制品都应保持高度警惕,对“疯牛病”疫区的各种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也都必须严格把关,查明所用原料来源。还有专家提出,尽管目前尚未发现牛奶会传播“疯牛病”,但是为了我国人民的安全,最好不要进口疫区生产的牛奶及奶制品。

自1986年英国首次确认“疯牛病”以来,目前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成为“疯牛病”疫区或高危区。其中包括我国的近邻日本、韩国、蒙古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内地迄今还未发现“疯牛病”。但是专家们告诫,切不可因此而盲目乐观。鉴于“疯牛病”危害严重且难以对付,预防“疯牛病”要未雨绸缪,多方严加防范。从事“疯牛病”研究多年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学专家洪涛研究员提出预防“疯牛病”三项建议:一是堵漏洞。针对“疯牛病”传播途径,要求各相关部门仔细查找和消除有可能导致“疯牛病”传入的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二是查内源。对我国的牛羊等偶蹄动物进行更大范围的“疯牛病”风险因子调查。三是强基础。加大“疯牛病”基础研究投入,加强相关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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