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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原则同意归还巴税款

2002-07-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徐启生 我有话说

本报特拉维夫7月10日电以色列政府9日表示,原则上同意有条件归还以方扣押的自2000年9月以巴冲突以来拖欠的巴勒斯坦方面约4.15亿美元税款。

以总理沙龙9日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了巴财政部长法耶德与佩雷斯在8日会晤中提出归还税款问题,并做出上述决定。佩雷斯表示支持解冻部分巴勒斯坦税款,认为这将有助于缓解巴控区人民的生活困境。不过沙龙仍强调,巴方必须承诺这笔款项将不被用于资助巴恐怖活动和购买武器,并在充分的国际监督下增大款项使用的透明度。

在佩雷斯与法耶德会晤之前,美国政府官员曾建议在国际监管下,以色列归还巴勒斯坦10%的税款,以改善巴人民生活和支持巴方改革。

根据以巴1993年签署的“奥斯陆协议”,以方代巴自治政府征收运往约旦河西岸巴控区和加沙地带的物品关税及增值税和在以境内工作的巴勒斯坦人个人所得税,并负责将税款移交巴民族权力机构。但自2000年9月巴以冲突爆发后,以冻结了应向巴方移交的约20亿谢克尔(约合4.15亿美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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