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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

“三个代表”理论研究
2002-07-13 来源:光明日报 景凤启 我有话说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勤政,只有从最大多数人最紧要最迫切的事情做起,才能使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才能使党群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得到加强。因此,在当前情况下,要了解民之所思,做好民之所盼,适应民之所需,就要廉洁从政,严格执政,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深怀爱民之心,深入体察民情。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如何?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只有深怀爱民之心,注重体察民情方能知晓和掌握。特别是在国内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的情况下,精简机构、干部分流,企业结构调整,医疗卫生、住房制度改革等,都会对干部群众的情绪产生影响。对此,领导干部要有真心实意,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敬爱之情,牢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群众的安危时刻挂在心上,深入基层,走村入户,真正知悉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这样,才能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才能在与群众接触中倾注“实情”、融入“真情”、充满“感情”、主动“热情”,从而实实在在地体察民情,并将爱民之心付诸行动,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要经常置身于群众之中,通过广泛与群众接触、交往,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情感在一线融通,情意在一线体现,伏下身子、放下架子,与群众接触多了,身上的官气就会减少;与实际接触多了,主观主义就会减少;与民情接触多了,虚假浮夸就会减少。

第二,要恪守为民之责,深入体察民意。我们的一切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根本意愿。而要真正体现人民的意愿,就必须恪守为民之责,聚精会神想工作,一门心思干事业。若没有牢固的职责观念,就不可能有公仆意识和自我牺牲精神,就不可能自觉地、主动地、始终如一地做到守土有责,勤政为民,也就不可能履行好领导者的责任,也就难以体现民意,更谈不上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从这个角度讲,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抓紧解决那些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符合人民意愿和要求的突出问题;就要十分注重了解民意,倾听民声,根据民需,多为群众尽一些“雪中送炭”的责任。做到今天能尽的职责不拖到明天,这次能尽的义务不拖到下一次,使群众的后顾之忧及时得到化解,使他们的正当利益和要求及时得以满足。要把关心群众,切实为群众谋利益作为尽职责、顺民意、解民愁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正当合理、急需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要不失时机,竭尽全力,尽快解决;对于应该解决而暂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尽职尽责,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尽到责任,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使他们提高认识,正确对待。

第三,要善谋富民之策,广泛集中民智。善谋富民之策,就要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注重集中民智,就要善于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证明,凡是成功的政策,都来自群众的创造,来自群众经验的提升。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特别注意在实践中把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提炼加工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再贯彻到群众中去,见之于行动,使其得到一次又一次地检验、修正、补充、提高,使之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要善于组织和动员群众,把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探索动员和组织群众的新办法、新途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坚定地依靠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不断向前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求得真知,谋取良策;在发展思路上,要以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为决策依据,让群众及时得到应该得到的实惠;在工作部署上,要以大多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为第一信号,把大多数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生活中的难点作为决策的重点;在工作方法上,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群众分散的、点滴的闪光思想集中起来,化为工作中的具体方针政策。同时,又要善于引导和启发群众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要多办利民之事,十分珍惜民力。我们党历来把为群众办事、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实现党的纲领的基本保证。进入新世纪,我们必须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摆到头等重要位置,十分关心民生民利,注重珍惜民力。当务之急是要办好事关群众生活的事情,扎扎实实做好那些虽然榜上无名,但群众十分需要的事;那些虽然不易看到,但群众普遍欢迎的事;那些虽说一时难以见效,但对群众长远利益有意义的事。人民群众也正是从许许多多细小、具体的实事、好事中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党,认识到广大党员干部是为他们办事的勤务员,认识到我们正在干的事情都是在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多办利民之事,就要从民生、民利、民力的实际出发,把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大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小到每家每户的柴米油盐、水电气暖、生病就医、读书就业、衣食住行等方面上,使之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一座座桥梁,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一个载体。多办利民之事,还要从群众最关注、最盼望、最不满意、最急需办的事抓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作为领导干部,要耳聪目明,勤奋行政,做到凡个人职责范围内该办的事,要放开手脚,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办事环节受阻时,要积极主动,及时沟通;在利民之事落实面临困难与矛盾时,要迎难而上,积极疏通;对不利于利民之事发展,影响群众生活的条条框框,要解放思想,大胆变通。这样,为民办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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