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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启动

2002-07-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中国心理学会今天在北京宣布:正式启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并在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试点。

专家调查显示,我国3.4亿青少年中,有学习、情绪和行为障碍等心理健康问题的人数达3000万人,学龄期的社会心理因素成为心理障碍的重要诱因。同时,大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妇女、失业人员等群体中的心理行为问题也不容忽视。目前,在各类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因素中,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一种影响乃至危害身心健康和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问题之一。

我国心理咨询职业活动在1986年开始至今的16年中,一直处于“范围广泛、良莠不齐、成绩不小、问题不少”的非职业化状态,经过正规职业化培训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十分缺乏,但社会上从事心理咨询的机构和人员却日渐增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心理卫生领域的专家,制定颁布《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建立起一整套以国际化质量水平为基础,以科学可行的技术资格为支撑,以统一规范的管理体系为保障的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系统。他们还联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中国心理学会共同组建“全国心理咨询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在全国开展统一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该经过专门职业培训,获得全国统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心理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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