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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事业确立四层项目管理机制

保障投资效益 便于国际交流
2002-07-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崔志坚 我有话说

本报驻马店7月16日电 目前,光彩事业已经确立了保障投资效益和便于国际交流的四层项目管理机制。这是记者从7月14日结束的光彩事业第三次全国秘书长会议上获悉的。

以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家为参与主体的光彩事业,从1997年起跨入项目扶贫开发的道路。目前已经确立的四层管理机制,第一层为光彩事业实施项目,分两个途径统计,即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一级报录入全国光彩事业实施项目数据库;5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省汇总后上报;第二层为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即经过多个环节严格审核之后,最终由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秘书长办公会评议报会长批准的项目;第三层为光彩事业示范项目,即树立光彩事业形象的已经取得成功或阶段性成果的重点项目;第四层为光彩事业重点案例,即经过经济技术评价和分析并取得成功的优秀项目。

据悉,今年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还将开展统计员专项培训,并将建立与四层项目管理机制相配套的重点项目退出机制,对1997年以来批准的217项重点项目进行清理和重新确认,以促进光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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