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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农业发展之路

2002-07-2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陆健 我有话说

上世纪末以来,中国农业开始面临产业化经营的难题,其中一直作为重要“战略性物质”的粮食的产业化经营更是难中之难。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温州虹丰粮油集团公司,近年来不断突破农业发展的传统逻辑,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从而开拓出一条全新的效益农业发展之路,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让分散的农民抱成团

专家指出,中国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上有一只最难对付的拦路虎: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过低。由谁采取什么方式来组织农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生产是一个新的命题。

长期从事粮食工作的虹丰集团董事长周仕焕认为,在经历了近20多年的家庭承包经营后,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用计划经济或者行政命令的手段已经难以奏效,唯有实实在在的利益共同体才能让农民抱成团。

虹丰集团总部所在地是温州乐清市的虹桥镇,是市场经济“温州模式”发源地之一。也许是因为对工业领域活跃的市场经济氛围耳濡目染,周仕焕想到了两个字:“股份”。他认为,农业要走向市场经济,应该多多借鉴工业发展的经验。股份这个在工业领域十分有效的组织载体,完全可以用于解决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

1997年11月,虹丰集团向全市粮农抛出“绣球”:由虹丰集团控股,农民以及农科机构参股,成立粮农公司,按产业化方式运作,实现粮食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入股的种粮大户每季都与公司签订合同,按公司提供的市场信息种粮,公司以不低于保护价敞开收购,加工大米后利润再按股分红。

这等好事原本是农民想都没有想过的。首先是虹桥镇27名种粮面积在百亩以上的大户成为股东,接着,其他粮农陆续加入。短短一年多时间,参股人员达到82户,粮食基地也从当初的1.6万亩发展到了5.6万亩。

在运作过程中,粮农公司首先按市场价统一收购股东的粮食,让农民放心种粮,不用愁销路;其次是农民作为公司股东,每年可从公司利润分红中享受红利,实现种粮的“二次分配”。据悉,近3年,股东每年分红总额在4万元左右。

1999年10月,农业部专题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认为“虹丰”这种创新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结构难调,粮食卖难,粮企亏损等一系列问题,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起到了政府减轻负担、粮企扭亏增盈和农民增收“一举三得”的作用。

专家通过实地考察认为,“虹丰”实践的股份合作粮农产销一体化经营,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农户”。股份合作使农民成为公司的股东,企业与农民的关系从单纯的原料供应和收购变为利益共同体。其实质是,引导农民合理种粮,将农民与市场连接起来,并以利益为纽带形成不可分割的粮食产业链。

在此基础上,虹丰集团面对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又联合温州地区100多位种粮大户,于2002年3月合股组建了浙江省第一个跨区域的农业合作组织——粮农专业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运行,在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现“六统一”: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稻米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社员粮食经营资金的筹集、投放;粮食市场信息、技术的收集整理;兴办或承包粮食经营实体等。虹丰集团倡导的以股份合作为灵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走上了国际规范的层面。

从温州“飞”到黑龙江

市场经济是细分经济。在全国各地不同区域力求粮食自保的情况下,中国农业事实上没有细分。缺乏分工合作的直接后果是资源利用效益的低水平化。东北种粮食,浙江省寸土寸金之地也种粮食。结果是一头粮食无市场,另一头发展效益农业无田地,

2000年6月,意在强调区域分工协作的粮食收购市场化改革在浙江省刚刚起步,虹丰集团就率先到黑龙江省友谊县友谊农场,采用“订单农业”的方式,建立10万亩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基地内的农民按照“虹丰”提供的“绿色食品”标准种植优质水稻,收获的稻谷除上缴国家定购任务外,由“虹丰”包收5万吨。

2001年1月,“虹丰”又投资500多万元在友谊农场创办了日产100吨的大米加工厂。这是浙江省在省外建立的首家大米加工厂,此举表明南方粮食主销区与北方粮食主产区已经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全程合作。据统计,去年共加工优质东北大米3万多吨,销往温州市场。

随后,“虹丰”又继续在黑龙江省集贤县、萝北县的4个农场建立优质大米基地20万亩,其中在集贤县建设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精制绿色食品标识的精制大米基地2万亩,并准备建设1家日产100吨的大米加工厂。

有人这样评价虹丰集团的“跨地域行动”:等于把黑龙江的数十万亩土地搬到了温州,数万温州农民可以摆脱粮食的束缚,转而发展高效农业;同时又把温州数十万吨的粮食市场搬到了黑龙江,使粮多的黑龙江解决燃眉之急,给当地粮农提供增收的新路。

成熟的市场决策者

专家指出,由于龙头企业的不成熟,中国农业缺乏真正的市场引导者和决策者。这个角色的缺位,一直是由政府来承担的。因为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结构重复性很大,政府承担这个角色十分尴尬:不能不决策,又怕出了“馊主意”。

2001年浙江省按照国务院部署开始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化改革,取消了农民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与之相伴的是政府也取消了实施多年的粮食定购统一价格,实行市场指导价。不同体制和所有制的企业可以按“收得上、销得出”的原则,自行收购农民粮食。

政府将逐渐淡化“奶娘”角色,而企业眼前又还难以担当重任,巨大的空白落差,让许多农民一筹莫展。

当许多短时间内难于调整结构只有继续种粮食的农民为来年谁来收购粮食、价格会不会太低而发愁时,虹丰集团在春节过后就向粮农承诺:优质品种早稻收购价格不低于每50公斤50元,晚稻收购价格不低于每50公斤60元。如果收购时市场价高于承诺价时,公司按照市场价进行收购。消息一传开,当地农民纷纷跑到“虹丰”要求“签单”。当天,就有一批大户与“虹丰”签下了7000吨的购销合同!

“虹丰”何以有这么大的胆子?董事长周仕焕笑着伸出三个手指:一、了解农民。改革方案一出台,虹丰集团就召开了乐清市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座谈会,对农民种粮的规模、品种的底细摸了个透;二、了解市场。以前政府指导农民市场是管生产的部门指导生产,毕竟对市场的水深水浅有些模糊,粮食企业整天在市场上摸爬滚打,对市场的预测总有几成把握;三、由于股份合作组织的建设,农民愿意听企业的话,对企业的品种和标准要求十分配合,这使得企业对占领市场又多了不少信心。

待“虹丰”的价格标准出台数月后,浙江省政府出台了粮食收购指导价,结果同虹丰早几个月出台的价格“不谋而合”。有关部门的领导坦言,省里出台价格其实参照的就是虹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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