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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女儿11年 父亲被法庭判处“绑架罪”

五洲万象
2002-07-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湛军 我有话说

本报安卡拉7月25日电德国最高法院最近判决土耳其女孩奥兹帖帕离开养育她多年的父亲和继母而回到她出生的德国。

11岁的奥兹帖帕出生在德国,1岁多时,她的黎巴嫩籍父亲斯摩与德国籍母亲离婚,她被判与德国母亲生活。10年前,她的父亲将她强行带离德国,在土耳其的海滨城市伊兹密尔定居,父亲结识了姆卡德,三人组成新家庭。德国警方经过10年不懈追踪,在土耳其警方配合下,德国一家地方法院最近将斯摩逮捕,以“绑架亲生孩子罪”判他入狱3年,期间奥兹帖帕判由继母抚养监护。但“德国保护青少年协会”最近却上诉德国最高法院,要求女孩父亲服刑期间交由她在德国的亲生母亲和该协会监管,德国最高法院作出了“必须由她亲生母亲监护”的终审判决。

对此判决,奥兹帖帕放声大哭喊着“我不要离开爸爸、妈妈,我不要回到德国”。一名德国儿童专家及数名德国驻土官员最近在土警察陪同下来到她家,却发现“人去楼空”。屋里有她留下的字条:“我不愿回德国,我习惯了现在的生活”。警方了解到,她目前躲藏在一个亲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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