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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与共同繁荣

李岚清在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
2002-07-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汪大勇、高晓明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下午与出席会议的代表座谈并发表讲话,他强调,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巩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与共同繁荣。

李岚清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民族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但是,由于社会历史、自然条件等多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国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与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民族教育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民族地区繁荣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础工程。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李岚清指出,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开创民族教育事业的新局面。一是以实现“两基”为重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十五”期间,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基础上,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0%以上;到2010年,要使少数民族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民族教育体系。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投资办学的局面,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改革办学体制,增强办学活力,保证民族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对广大师生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加强我国各民族团结奋斗光荣传统以及优秀文化传统的教育,使各民族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是搞好双语教学。要在认真做好学校教育中民族语文授课有关工作的同时,抓紧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汉语教学,提高汉语教学质量,搞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外语教学,使民族教育更加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李岚清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教育科技要先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民族教育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支持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生活补助、对口支援等措施,切实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依靠自身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彻底改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落后的面貌。

座谈会由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主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内蒙古、广西、贵州、西藏、宁夏、新疆等六省区负责同志先后发了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是由国家民委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在今天上午的开幕式上,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代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作工作报告,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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