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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知识财产立国”的新课题

新闻分析
2002-07-30 来源:光明日报 冯昭奎 我有话说

今年7月,由小泉首相主持的“知识财产战略会议”发表《知识财产战略大纲》,就培养科技人才、改进企业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措施,以期到2005年实现“知识财产立国”。

在经济长期低迷的背景下,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日本发现自己的制造业优势有所削弱;贸易顺差趋于减少;技术开发型风险创业活动不活跃;大学研究环境恶化;旨在加快专利审查、阻止专利侵害的行政、司法改革滞后等一系列问题。

日本近期实际上已将保护知识产权置于“知识财产战略”的首要位置。“在海外”加强了对日本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快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改革;培养精通知识产权问题的专家律师;在日本海关加强对仿制品流入的检查;充实有关保护企业秘密的法律,甚至考虑对泄露企业秘密的人追究、加重刑事责任等等。

二战后,日本曾钻了美欧发达国家不十分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的空子,大规模引进、模仿美欧先进技术。据报道,现在日本企业每年由于产品被模仿而造成的损失高达1万亿日元。从而迫使日本自己也开始拿起保护知识产权的武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鼓励知识创新。专利等知识产权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而被别人“免费”享用,固然会伤害发明者的积极性,但如果知识财产长年躺在“仓库”里睡大觉,既得不到利用又不能带来收益,同样也会阻碍知识创新活动的开展。据统计,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拥有的从工学到电子、生物技术领域的专利多达1.7万件,估计每年光靠出售知识财产即可收入1000亿日元,而实际上每年的专利收入仅为几十亿日元。号称“专利管理先进企业”的佳能公司,有总值达1万亿日元的7万件专利,然而2001年其专利收益只有240亿日元。与之相比,美国IBM公司近15年来的特许费收入增加了一百倍,去年的知识产权特许费收入高达15亿美元(约折合1860亿日元)。这显示出日本企业在发掘和利用知识财产“赚钱”方面做得很不够。有人预计,到2010年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市场买卖规模将超过5000亿美元。如何帮助日本企业利用自己的巨大知识宝藏,已成为“知识财产立国”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知识除去“守财”、“卖财”之外,更重要更根本的是如何“创财”。为此,“知识财产战略”特别强调要加强人才培养,并主张通过改革,更好地利用奖金和评价等方法来增强对个人发明的激励。有的企业已表明对有价值的发明将发给超过一亿日元的奖金。

在日本,本应作为知识财产主要“产地”的大学问题不少。比如,在日本每年从大学产生的风险企业的数目仅为美国的1/18。不少日本企业宁肯把资金投到外国而不向日本的大学投资。为了加强大学与企业界的合作,有关专家提出要废除迄今那种限于“表面上来往”、徒具形式的“产学官合作”,实现能够创造新价值、推进具体技术转移的成熟而实际的产学官知识合作。人们期待着2004年国立大学“独立法人化”后,大学同产业界的关系能进一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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