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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选任干部强化监督机制

2002-08-05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孙波、于鹏飞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山西省大同市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在机构改革选任干部中,市委组织部主动请市纪委参与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增强了选任干部的“透明度”,受到社会各界认可。

在机构改革中,大同市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监督,把干部选任工作放在透明状态下进行,靠制度、靠程序选任优秀干部。市委把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作为突破口和重头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0名正县职、30名副县职干部。市纪委参与全过程,使公选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从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到联系命题、印制试卷、组织笔试、阅卷登分、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各个环节,市纪委都派人参与和监督。由于组织严密,透明度高,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现象,社会反响良好。

组织考察是干部选任工作的关键环节。机构改革中,市委组织部打破常规,在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制度的基础上,充实干部评价主体,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客观需要,分别组成结构不同的各类考察组。考察组既有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干部,也有熟悉相关业务的干部、专家。考察中,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干部熟悉查证、严于监督的作用,及时、妥善处置、评价有关问题,明显增强了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使考察工作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正。

大同市还实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纪检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新选拔的干部必须经过群众推荐,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组织推荐,推荐人选经纪检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这种办法使一批群众基础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在民主推荐中脱颖而出,较大限度地避免了用人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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