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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共产党员的幸福观

2002-08-0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幸福在哪里?古今中外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江西省新余市乡村女教师李玉珍用她33年的不懈追求,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幸福观。

什么是苦?什么是乐?在李玉珍看来,让乡村孩子们获得知识就是最大的快乐,为落后的山村点燃希望之光就是最大的幸福。也许在许多人看来,李玉珍很苦:放弃了大上海的繁华,失去了为父母尽孝的机会,缺少了夫妻厮守的温情。为什么李玉珍能放弃这些一般人无法割舍的享受?因为她有自己坚定的幸福观。“每个人都是自己幸福的建筑师。”李玉珍放弃“小我”,追求“大我”,勤奋工作,不计得失,不仅构筑了自己的幸福,也在身边群众的心中树起了一座精神丰碑。

幸福观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李玉珍的事迹再一次充分证明,有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观,自然会产生高尚的道德情操,自然会形成正确的幸福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要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中装着人民,心中装着党的事业,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深刻揭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价值取向。共产党员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幸福的源泉,把为人民群众奉献作为实现自身幸福的途径,把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作为个人幸福的目标,才能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成为真正幸福的人。

“上海并不缺少我一个,这里更需要我。上海有上海的繁华,乡村有乡村的快乐。我舍不得这里的乡亲和孩子,我留恋红土地上的一草一木。在这里,我很幸福。”李玉珍说得多好啊!共产党人就要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实现自己的价值,就要在服务祖国、造福人民中成就自己的幸福。李玉珍的幸福观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幸福观,是应该大力弘扬的幸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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