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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风险投资民营化

2002-08-09 来源:光明日报 陈思 我有话说

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民营化问题似乎很难。都说要民营化,但真正做起来风险很大。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笔者采访了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关村科技投资公司总裁邵欣平。

笔者:您觉得目前民营风险投资的主要问题在哪里?

邵:从投资公司角度讲,虽然现在有纯民营的风险投资公司存在,但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把民间的资本聚集起来形成规模化的资金,民间投资在证券市场的投资仍主要以小的形式进行。从国家投资体系的角度讲,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很成熟,国家投资的体系和体制还没有完全按照经济运行规则正常运转,因此,在资金运作和投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滥集资行为及投资诈骗案件,以巨额回报来吸收资金。另外,缺乏有效的退出渠道是个瓶颈。

笔者:政府对民间投资的态度如何?

邵:政府鼓励民间投资,但在如何推进民间投资方面至少从目前看显得力度不够,措施不太到位。人们还是有一种担心:怕一“放”就乱,乱了以后,就没有人敢去投资了。这是由综合原因造成的,并不是简单的“放”与“不放”的概念。

此外,我觉得政府在这方面的准备也不是很足,由于过去没有经验,加上投资融资问题关系重大,稳妥是需要的,但稳妥并不意味着“不作为”。如果我们在法律、政策方面能够准备得充分一点的话,等时机到来的时候,做起来就会更顺畅一些。

笔者:那么,应该如何解决民营投资目前遇到的困难?

邵:第一,要建立经纪人制度。

目前,人们的投资理念和承受风险投资的能力日趋成熟。如何把民间资本聚集起来,建立经纪人制度当前已经到了可以运作的阶段,而且,现实生活中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咨询投资公司出现。经纪人应该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他们有能力帮助老百姓进行投资运作。这样老百姓就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同时规避证券投资的风险,使他们的投资能直接通过投资管理经纪人达到实业投资特别是创新性的项目上去。

除了经纪人替投资者管理资金以外,同时还要有社会性的保障机构及权力机构来进行审计和确保零散投资,审计经纪人,使他们确实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当时所承诺的回报和运作方式来正规地进行投资经营。这个制约体系也要同时建立起来。

第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现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颁布了,但实施细则还没出来。由于投资体系的不完善,民间巨大资金不能进入实业投资者所经营的公司,使实业家倍感资金的匮乏。这就形成了一种局面:一方面,数以千万计的钱在银行存着,贷不出去;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型企业找不到钱,也没有能力自己去集资。因此,必须寻找一种社会民间资本聚集及运作的方式,要宣传、推进、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迅速出台这方面的制度。可以先尝试一下,就像当初推进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一样。在法律没有出台前,可以在一定品种、一定地区考察一些特定公司,培养一批职业的投资经纪人。一下子全部铺开会造成管理幅度过大,管理事务过多,能力不足,产生很多漏洞。因此,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要试行这些法律制度。民间创业风险投资是个新兴行业,它需要高智力和很强的运作能力。国家要给予一些优惠政策来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放开试点,另一方面用第三方的方式进行监管,来确保这一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三,要开放。

应该引进国外的一些经营者来管理这些机构,就像当年的对外开放,引进外资进入中国一样。可以引进具有很高威望的机构进行合资和合作,向他们学习。这对提高行业业务素质、能力以及职业道德,会起到很好作用。应当允许国外有实力和经验的公司在中国发展,当然,在法律上可以有一定的限制,使人才本地化,直接让我们的人去学习,不断实践来提升我们的能力,从而培育出一批优秀的投资人、投资经纪管理人,使这一行业越来越成熟。

笔者:您认为我国民营投资业的前景如何?

邵:我国的民营投资业近两年发展还是较快的。虽然它们从一出生就受到亚洲经济危机的冲击和全球股市风波以及美国经济疲软的影响,但都还没有灰心,仍在不断地创造和完善,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坚定这种信念。业界人士有较高的素质。率先吃螃蟹的人可能被螃蟹咬。但在经过不断的尝试与努力之后,他们也就离成功越来越近了,这个行业在未来必然是要发展的,前景是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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