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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亮“红灯”

2002-08-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光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为规范保健食品的宣传推广,卫生部决定,从10月1日起,凡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内容虚假的,将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等相应的处罚。

卫生部在近日发布的公告中说,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说明书必须报卫生部审查批准,内容必须真实,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反规定,不按卫生部批准内容印制产品标签、说明书,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变更食用方法和食用量,严重误导消费者。为此,卫生部要求自现在起至9月30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进行自查自纠,从10月1日起将对违规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卫生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违法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提供有关违法宣传材料,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879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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